第四百五十七章 妙计得逞
第四百五十七章 妙计得逞
李队长见吴忠把周宏宝的茅头推向他,觉得平时这些凶里巴叽的警员在周宏宝面前,都卖乖了,自己也不能傻不拉叽硬扛,赶紧把一直举着枪收了起来,有点讨好地说:“你还有什么事,说吧。”
周宏宝摸着下巴,指了指天花板上微微笑道:“那三面装有三个无线接收的摄像头,你们刚才在这里所做的,都被摄了进去了。你们小心以后七爷拿着录像要挟你们。另外,我这里还有一枚无线报警装置,是从这个女人床头抠下来的。还有,这里冰箱中的每一种饮料里恐怕都有一瓶掺进了特制的高含量毒品,我希望你们一起带回去检查。记住哦,别搞偷梁换柱那一套,否则,后果会很严重的。”
李队长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想,尼玛的,你都知道我可能是七爷指使来抓你的,你还告诉我这些,你傻不傻啊。不要搞偷梁换柱,不搞那才叫傻呢。不过,这也好,我可以拿这些东西到七爷那里邀功,我要些钱花花。
“行了,我都知道了。还有没有别的事。要没有就走吧。”李队长挥了一手说,“吴忠,你带俩个人把这里的饮料全带回去。把开花板上的摄像头给拍张照,也带回去。还是那个、那个什么无线发射器,也一起做为证据带走。然后再搜搜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做为证据的,也都一起带走。”
周宏宝见一切按自己意思进展,也就自己走出房间,和吴香宜一起跟着那些警员前往警队去。
李队长在路上便赶紧给七爷打电话说:“七爷,抓到了。现在正带往警队呢。”
“抓到了?真的抓到了?”七爷有些吃惊,他没想到李队长竟然可以这么轻易地抓到周宏宝。他还以为会发生一场恶战,而后李队长的人可以以周宏宝拒捕等等名义,将他开枪击毙呢。
李队长有些得意地说:“当然抓到了。我能跟你七爷胡说吗?这们说这个人很厉害。我觉得也不过如此嘛。”
“好。李队长,你做得好。把他带到警队后就关到一号审讯室去,给他带上脚镣手铐,我马上到警局去看看他的狼狈样子。晚上就找人对他动手,把他给彻底解决了。”七爷有些激动地说。
周宏宝这段时间可把他给折腾得够呛。他七爷在乌龙市已经有几十年了,最初从一个小混混混起,到了现在都形成了一个集团了,可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像周宏宝这样让他头痛过。
他这几天真不恨不得八周宏宝的皮啖周宏宝的肉,一想到周宏宝就气得全身发抖。现在见妙计得逞,怎么能不激动。
挂了电话,七爷便兴奋地对方俊和彬哥说:“抓到了,抓到了。”
“七爷,什么抓到了。让你这么开心?”彬哥问道。
七爷轻轻用手指弹了弹沙发的扶手说:“李队长他们抓到了周宏宝了。现在正带他回警队。准备把他关到一号审讯室去。一会儿,我们就一起去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周宏宝。看他在审讯室里还能不能那么嚣张。”
“恭喜七爷,贺喜七爷。终于可以除掉心头的大患了。”彬哥立即恭维道。
彬哥非常清楚,其实,除掉周宏宝更是他的心愿。他真没想到七爷能把周宏宝抓到。现在听了,心里也是非常的激动。
方俊却锁起眉头,沉思着,似乎一点也不感到高兴。
七爷见了,愣了一下说:“方总,这条妙计可是你出的。没想到真是管用啊。你说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对付周宏宝这种人,来硬的不如来软的。真是高啊,高啊。”
方俊拉了拉竖在脖子上的风衣领子,似乎感到有些冷地把头往里缩了缩,一句话也没说,也不看七爷,只是轻轻地摇着头,一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彬哥见方俊这样,突然想到在香岗时发生的事。
警队副大队长杨彪可是出动了特警,而且下令周宏宝如果一有反抗的动作,便可以当场开枪击毙的。可仍然没能抓住他。
而周宏宝自己却跑到警队去,把杨彪和大队长一起给堵在大队长办公室里,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后来,周宏宝不但没事,杨彪还反而被抓了起来,最后还被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给移交到检察院去判了刑。
彬哥想到这里,全身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再看方俊一点儿也不高兴,脸反而沉得跟快下霜似的。似乎也预感到了,周宏宝这么老实地被那什么李队长给抓到,会不会葫芦里藏炸弹,随时会给引爆,再次把乌龙市乌龙帮像他的青帮那样给炸得粉碎啊。
彬哥忍不住轻声问方俊说:“方总,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哎呀,什么怎么看啊。这么好的事,这么值得高兴的事。你们发什么愁啊。走,我们到警队去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周宏宝现在是怎么像只耗子似的被关着,等待我这只猫过去把他一口给吃掉。哈哈哈……”七爷没耐性看方俊的脸色,站起来边说着边哈哈大笑着。
方俊突然看着七爷,阴阴地问道:“七爷,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了解清楚,那李队长是怎么把人抓到的?”
七爷正兴奋地笑着,准备叫人备车,马上到警队去,突然听到方俊口气冷得让人发颤地问,便有些不悦地说:“方总,走吧。我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人已经抓起来了,你还怕什么?”
方俊摇了摇头说:“七爷,你别高兴太早。在香岗时,彬哥在警队中的人曾经派出七、八个特警,荷枪实弹去抓周宏宝,还下令周宏宝只要有反抗的举动,就可以当场击毙他。
“可最终也没有抓到他。反而让他有了时间找到背景帮忙,把彬哥收买的在警队的副大队长也给扳倒了,彬哥的青帮也因此被搞垮。这个李队长有什么本事,能这么轻易地把周宏宝给抓了呢?”
李队长见吴忠把周宏宝的茅头推向他,觉得平时这些凶里巴叽的警员在周宏宝面前,都卖乖了,自己也不能傻不拉叽硬扛,赶紧把一直举着枪收了起来,有点讨好地说:“你还有什么事,说吧。”
周宏宝摸着下巴,指了指天花板上微微笑道:“那三面装有三个无线接收的摄像头,你们刚才在这里所做的,都被摄了进去了。你们小心以后七爷拿着录像要挟你们。另外,我这里还有一枚无线报警装置,是从这个女人床头抠下来的。还有,这里冰箱中的每一种饮料里恐怕都有一瓶掺进了特制的高含量毒品,我希望你们一起带回去检查。记住哦,别搞偷梁换柱那一套,否则,后果会很严重的。”
李队长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想,尼玛的,你都知道我可能是七爷指使来抓你的,你还告诉我这些,你傻不傻啊。不要搞偷梁换柱,不搞那才叫傻呢。不过,这也好,我可以拿这些东西到七爷那里邀功,我要些钱花花。
“行了,我都知道了。还有没有别的事。要没有就走吧。”李队长挥了一手说,“吴忠,你带俩个人把这里的饮料全带回去。把开花板上的摄像头给拍张照,也带回去。还是那个、那个什么无线发射器,也一起做为证据带走。然后再搜搜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做为证据的,也都一起带走。”
周宏宝见一切按自己意思进展,也就自己走出房间,和吴香宜一起跟着那些警员前往警队去。
李队长在路上便赶紧给七爷打电话说:“七爷,抓到了。现在正带往警队呢。”
“抓到了?真的抓到了?”七爷有些吃惊,他没想到李队长竟然可以这么轻易地抓到周宏宝。他还以为会发生一场恶战,而后李队长的人可以以周宏宝拒捕等等名义,将他开枪击毙呢。
李队长有些得意地说:“当然抓到了。我能跟你七爷胡说吗?这们说这个人很厉害。我觉得也不过如此嘛。”
“好。李队长,你做得好。把他带到警队后就关到一号审讯室去,给他带上脚镣手铐,我马上到警局去看看他的狼狈样子。晚上就找人对他动手,把他给彻底解决了。”七爷有些激动地说。
周宏宝这段时间可把他给折腾得够呛。他七爷在乌龙市已经有几十年了,最初从一个小混混混起,到了现在都形成了一个集团了,可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像周宏宝这样让他头痛过。
他这几天真不恨不得八周宏宝的皮啖周宏宝的肉,一想到周宏宝就气得全身发抖。现在见妙计得逞,怎么能不激动。
挂了电话,七爷便兴奋地对方俊和彬哥说:“抓到了,抓到了。”
“七爷,什么抓到了。让你这么开心?”彬哥问道。
七爷轻轻用手指弹了弹沙发的扶手说:“李队长他们抓到了周宏宝了。现在正带他回警队。准备把他关到一号审讯室去。一会儿,我们就一起去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周宏宝。看他在审讯室里还能不能那么嚣张。”
“恭喜七爷,贺喜七爷。终于可以除掉心头的大患了。”彬哥立即恭维道。
彬哥非常清楚,其实,除掉周宏宝更是他的心愿。他真没想到七爷能把周宏宝抓到。现在听了,心里也是非常的激动。
方俊却锁起眉头,沉思着,似乎一点也不感到高兴。
七爷见了,愣了一下说:“方总,这条妙计可是你出的。没想到真是管用啊。你说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对付周宏宝这种人,来硬的不如来软的。真是高啊,高啊。”
方俊拉了拉竖在脖子上的风衣领子,似乎感到有些冷地把头往里缩了缩,一句话也没说,也不看七爷,只是轻轻地摇着头,一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彬哥见方俊这样,突然想到在香岗时发生的事。
警队副大队长杨彪可是出动了特警,而且下令周宏宝如果一有反抗的动作,便可以当场开枪击毙的。可仍然没能抓住他。
而周宏宝自己却跑到警队去,把杨彪和大队长一起给堵在大队长办公室里,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后来,周宏宝不但没事,杨彪还反而被抓了起来,最后还被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给移交到检察院去判了刑。
彬哥想到这里,全身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再看方俊一点儿也不高兴,脸反而沉得跟快下霜似的。似乎也预感到了,周宏宝这么老实地被那什么李队长给抓到,会不会葫芦里藏炸弹,随时会给引爆,再次把乌龙市乌龙帮像他的青帮那样给炸得粉碎啊。
彬哥忍不住轻声问方俊说:“方总,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哎呀,什么怎么看啊。这么好的事,这么值得高兴的事。你们发什么愁啊。走,我们到警队去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周宏宝现在是怎么像只耗子似的被关着,等待我这只猫过去把他一口给吃掉。哈哈哈……”七爷没耐性看方俊的脸色,站起来边说着边哈哈大笑着。
方俊突然看着七爷,阴阴地问道:“七爷,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了解清楚,那李队长是怎么把人抓到的?”
七爷正兴奋地笑着,准备叫人备车,马上到警队去,突然听到方俊口气冷得让人发颤地问,便有些不悦地说:“方总,走吧。我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人已经抓起来了,你还怕什么?”
方俊摇了摇头说:“七爷,你别高兴太早。在香岗时,彬哥在警队中的人曾经派出七、八个特警,荷枪实弹去抓周宏宝,还下令周宏宝只要有反抗的举动,就可以当场击毙他。
“可最终也没有抓到他。反而让他有了时间找到背景帮忙,把彬哥收买的在警队的副大队长也给扳倒了,彬哥的青帮也因此被搞垮。这个李队长有什么本事,能这么轻易地把周宏宝给抓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