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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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度的注意力集中在那几张已经泛黄的故纸上。
呵呵,绝对是如假包换的古老票证。
这些东西,别说是它们所代表的价值,就是它们本身的价值,也绝对不菲。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现在的一群人,不管好东西赖东西,只要时间一久就是好东西。
比如慈禧太后蹲过的马桶,乾隆皇帝用过的夜壶什么的。
努度一看上面的年号,一七九六,就知道非常值钱了。
估计那个酒鬼塔姆根本就不知道这些票据的价值,就胡乱当作赌资抵押给了赌场。
不过,话说回来,就凭他嗜酒如命的尿性,即使明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也会毫不犹豫地出手。
美酒如美人,美酒如宝马,在他的眼里,估计这些东西不过粪土,只有美酒才是珍宝。
因而愿意拿出自己的所有去换。
大家看了一会儿这些票据,还看到其它东西,金条、银元、钻石、玉石等等都有若干,最后竟然有一些书籍和字画。
羊种一看就知道,那些都是中华上国的东西。
因为他在时空穿梭机里面,也看到过大体相似的书籍和字画,都是麦柯从黑龙潭藏宝洞中弄出来的。
这些东西都有相当的数量,几乎装满了整个棺材。
大家基本看完,希特奇说道:“下面是最后一场赌局的记录!”
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赌场经过千辛万苦,常年累月,找到了一瓶好酒。
竟然是中华上国的古老贡酒,茅台!
不过那瓶酒的名字不叫茅台,而是叫“枸酱”。
经过严密的考证,外加科学化验,确证这瓶酒产于中国上国的西汉年间,也就是公元前一六0年,距今已经二千一百七十年!
“那瓶酒。也就大约一斤装,经过多年的储藏,已经不足原来的三分之一了,看起来就如同粘稠的蜂蜜。呈现出一种暗红色,看起来就是神秘、古朴,令人神往!赌场为了得到这瓶酒,竟然花费了二亿美元!你说能轻易地喝掉吗?”
希特奇的一番介绍,吸引了每个人的极大兴趣。
就是不怎么喝酒的努度。都精神一振!
二千二百年!
这也太时间长了。
一般的酱香型白酒,都是储藏的时间越长,质量越高,味道越纯正,价格也就越高。
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持续酿制过程。
四五年就算不错了。
长的也就是十几二十年,比如著名的女儿红,就是储藏期限从女儿出生到女儿出嫁,也就是十五年到二十年。
如果能到三十年,那绝对是酒中上品了。
而要到了五十年,那就是珍品。
达到一百年的美酒。就是无价之宝!
可是这瓶枸酱,时间的长度,却是百年之珍的二十多倍!
得到这瓶酒,希特奇也是非常喜爱,甚至有把它收藏起来的冲动。
但是,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嗜酒如命,相比起十倍的利润,他还是决定舍弃,尽快把那二亿美金回笼,同时。把那九倍也就是十八个亿的美元潜在利润实现。
因此,他就把这瓶酒的消息透露给塔姆,还透过一个层层设防的酒柜,让塔姆看到了那瓶枸酱的真容。
看到了枸酱。塔姆的眼睛就离不开了,心也完成彻底的沦陷!
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渠道,知道茅台酒的历史,从而对这个枸酱有所了解。
实际上,他的酒柜里,就要茅台的身影。虽然不如伏特加那么暴烈,可是酱香型的茅台别有一番风味。
实际上,因为茅台度数低,他是把茅台当啤酒喝的!
就像一些酒徒把啤酒当饭一样。
他一看还剩三分之一的枸酱,就知道这种酒的度数大概提高了三倍!
提高了三倍,也就是和伏特加的度数相酹!
想想就觉得兴奋无比!
茅台的味道!伏特加的度数!
天衣无缝的完美组合!
这绝对是所有真正酒徒的梦想!
就在这一刻,他决定,即使是倾家荡产,他也要把这瓶枸酱拿到手,喝到口!
其实,希特奇那是也是这样想塔姆的。
这个亿万富翁,财产也差不多了,再耗下去也没有多少意义了。
用这样一瓶举世无双的美酒,来给他的富豪生活画一个句号,也不往他酒徒生涯。
经过赌场的专家验证,塔姆的所有资产总和,现在也就大约还有三十亿。
但是抵押吗,也就是二十亿。
就这一手吧。
于是赌场贴出公告,说有这样一瓶酒,以二十亿一手赌注为条件拍卖。
一口价,不多也不少!
果然,没有一个人出手,就连那个无时不在的职业托儿,都没有出现。
因为,希特奇非常有把握,那个天生的酒徒,也是真正的爱酒人,世界第一酒鬼,塔姆,一定会出头。
果然不出所料,塔姆第一时间出来,揭了招标通告,并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当作赌注,抵押给了赌场。
为了不影响他喝酒的雅兴,塔姆特意提出条件,先赌后拿酒。
希特奇愉快地同意了。
然后就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手赌博。
二十亿!
赌博方式竟然一翻一瞪眼的比大小!
就是从几副牌中,赌场和赌客各抽出一张牌来,比谁的点数大!
如果是一般大呢?
赌场胜!
规矩是不能变的,多熟都不能变。
结果二人还真是各抽出了一张十!
塔姆败!
塔姆输!
塔姆看都没看赌局,接过枸酱,打开瓶盖,当场将那三分之一酒浆一口喝下!
然后,潇洒地扔出了酒瓶,仰天长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日终于喝到如此仙酿,不枉此生矣!”
说完,猛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大号勃朗宁手枪,飞快地抬起,稳稳地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立刻就叩响了扳机!
从第一声枪响开始,他持枪的手飞快地在自己的脑袋上转了一圈,枪响连绵,连续六声,枪弹也随之倾泻而出,逐一嵌入脑袋周围一遭。
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从熟练度上看,不是天生的动手能力特别强,就是长期练习,已经做到熟练无比!
这才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实现了完美的操作。
.(未完待续。)
努度的注意力集中在那几张已经泛黄的故纸上。
呵呵,绝对是如假包换的古老票证。
这些东西,别说是它们所代表的价值,就是它们本身的价值,也绝对不菲。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现在的一群人,不管好东西赖东西,只要时间一久就是好东西。
比如慈禧太后蹲过的马桶,乾隆皇帝用过的夜壶什么的。
努度一看上面的年号,一七九六,就知道非常值钱了。
估计那个酒鬼塔姆根本就不知道这些票据的价值,就胡乱当作赌资抵押给了赌场。
不过,话说回来,就凭他嗜酒如命的尿性,即使明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也会毫不犹豫地出手。
美酒如美人,美酒如宝马,在他的眼里,估计这些东西不过粪土,只有美酒才是珍宝。
因而愿意拿出自己的所有去换。
大家看了一会儿这些票据,还看到其它东西,金条、银元、钻石、玉石等等都有若干,最后竟然有一些书籍和字画。
羊种一看就知道,那些都是中华上国的东西。
因为他在时空穿梭机里面,也看到过大体相似的书籍和字画,都是麦柯从黑龙潭藏宝洞中弄出来的。
这些东西都有相当的数量,几乎装满了整个棺材。
大家基本看完,希特奇说道:“下面是最后一场赌局的记录!”
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赌场经过千辛万苦,常年累月,找到了一瓶好酒。
竟然是中华上国的古老贡酒,茅台!
不过那瓶酒的名字不叫茅台,而是叫“枸酱”。
经过严密的考证,外加科学化验,确证这瓶酒产于中国上国的西汉年间,也就是公元前一六0年,距今已经二千一百七十年!
“那瓶酒。也就大约一斤装,经过多年的储藏,已经不足原来的三分之一了,看起来就如同粘稠的蜂蜜。呈现出一种暗红色,看起来就是神秘、古朴,令人神往!赌场为了得到这瓶酒,竟然花费了二亿美元!你说能轻易地喝掉吗?”
希特奇的一番介绍,吸引了每个人的极大兴趣。
就是不怎么喝酒的努度。都精神一振!
二千二百年!
这也太时间长了。
一般的酱香型白酒,都是储藏的时间越长,质量越高,味道越纯正,价格也就越高。
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持续酿制过程。
四五年就算不错了。
长的也就是十几二十年,比如著名的女儿红,就是储藏期限从女儿出生到女儿出嫁,也就是十五年到二十年。
如果能到三十年,那绝对是酒中上品了。
而要到了五十年,那就是珍品。
达到一百年的美酒。就是无价之宝!
可是这瓶枸酱,时间的长度,却是百年之珍的二十多倍!
得到这瓶酒,希特奇也是非常喜爱,甚至有把它收藏起来的冲动。
但是,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嗜酒如命,相比起十倍的利润,他还是决定舍弃,尽快把那二亿美金回笼,同时。把那九倍也就是十八个亿的美元潜在利润实现。
因此,他就把这瓶酒的消息透露给塔姆,还透过一个层层设防的酒柜,让塔姆看到了那瓶枸酱的真容。
看到了枸酱。塔姆的眼睛就离不开了,心也完成彻底的沦陷!
他也不知道从什么渠道,知道茅台酒的历史,从而对这个枸酱有所了解。
实际上,他的酒柜里,就要茅台的身影。虽然不如伏特加那么暴烈,可是酱香型的茅台别有一番风味。
实际上,因为茅台度数低,他是把茅台当啤酒喝的!
就像一些酒徒把啤酒当饭一样。
他一看还剩三分之一的枸酱,就知道这种酒的度数大概提高了三倍!
提高了三倍,也就是和伏特加的度数相酹!
想想就觉得兴奋无比!
茅台的味道!伏特加的度数!
天衣无缝的完美组合!
这绝对是所有真正酒徒的梦想!
就在这一刻,他决定,即使是倾家荡产,他也要把这瓶枸酱拿到手,喝到口!
其实,希特奇那是也是这样想塔姆的。
这个亿万富翁,财产也差不多了,再耗下去也没有多少意义了。
用这样一瓶举世无双的美酒,来给他的富豪生活画一个句号,也不往他酒徒生涯。
经过赌场的专家验证,塔姆的所有资产总和,现在也就大约还有三十亿。
但是抵押吗,也就是二十亿。
就这一手吧。
于是赌场贴出公告,说有这样一瓶酒,以二十亿一手赌注为条件拍卖。
一口价,不多也不少!
果然,没有一个人出手,就连那个无时不在的职业托儿,都没有出现。
因为,希特奇非常有把握,那个天生的酒徒,也是真正的爱酒人,世界第一酒鬼,塔姆,一定会出头。
果然不出所料,塔姆第一时间出来,揭了招标通告,并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当作赌注,抵押给了赌场。
为了不影响他喝酒的雅兴,塔姆特意提出条件,先赌后拿酒。
希特奇愉快地同意了。
然后就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手赌博。
二十亿!
赌博方式竟然一翻一瞪眼的比大小!
就是从几副牌中,赌场和赌客各抽出一张牌来,比谁的点数大!
如果是一般大呢?
赌场胜!
规矩是不能变的,多熟都不能变。
结果二人还真是各抽出了一张十!
塔姆败!
塔姆输!
塔姆看都没看赌局,接过枸酱,打开瓶盖,当场将那三分之一酒浆一口喝下!
然后,潇洒地扔出了酒瓶,仰天长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日终于喝到如此仙酿,不枉此生矣!”
说完,猛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大号勃朗宁手枪,飞快地抬起,稳稳地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立刻就叩响了扳机!
从第一声枪响开始,他持枪的手飞快地在自己的脑袋上转了一圈,枪响连绵,连续六声,枪弹也随之倾泻而出,逐一嵌入脑袋周围一遭。
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从熟练度上看,不是天生的动手能力特别强,就是长期练习,已经做到熟练无比!
这才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实现了完美的操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