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漂洋过海去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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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林想把俩兄弟送到机场,然而做为一枚地地道道的计算机系高材生,哪怕有千言万语煽情的话想说,话一到嘴边愣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时敛森笑着催促:“赶紧回家睡觉去吧,下次见。”
  林想也笑,在人山人海的机场内,想煽情还真煽不了,就说了句:“等着去中国参加你的婚礼!”
  过了安检,路过免税店,助理好意提醒:“空着手去追一个女人不太合适吧?”
  时敛森觉得言之有理,便派他挤进去买手信。
  田星被一群中国大妈推来攘去,悔得肠子都青了,追到手的女人又不是自家的,要他多什么嘴,出什么瞎主意,这下自食其果了吧?
  最终,他在导购小姐的巧舌如簧下,买了一大堆各种品牌的彩妆用品和护肤品,虽说他抱怨了一小会儿,可一想到林鹿看见这些的时候眼睛一定会发光,他就认为还算值得。
  田星就是比腹黑的时敛森善良一千一万倍!
  想想时敛森的心态,虽然心里感激田星的灵光一现,提醒她要买点礼物讨好林鹿,可他心里还看不起田星,望着田星的背影小声嘀咕:那么懂,就搞得跟谈过恋爱似的。
  田星幸好不会读心术,不然他一个数学系的优等生,真的算不出此时他内心的阴影面积。
  回程的航班上,飞机遭遇强大气流,上上下下不停颠簸。田星怕死,死命抓住时敛森的胳膊不敢撒手,时敛森看在他和中国大妈血拼的面上,他忍。
  因为天气因素,十三个小时的飞行时间,经历了长达十几次的气流影响,田星几度吓得险些落下泪来。
  时敛森从起初的嫌弃,转而理解他,甚至同情他。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弱点,田星是怕意外死亡,而他则以为这辈子只会害怕在深夜里一个人入睡,到今天才发现,他更怕失去林鹿。
  害怕失去,于是漂洋过海,千山万水都要来寻她。
  林鹿家那边还没有通信号,她不知道时敛森这四天都经历了些什么,当她去镇上陪父母采购一些林成提亲时需要的物品,她才堪堪收到了来自时敛森的消息。
  超过一百通的来电提醒,以及很多很多的短信。
  短信内容如下:
  ——为什么关机?
  ——开机回电。
  ——是不是想造反了,开机了赶紧打给我!
  ——存了心躲我?
  ——咱能不玩躲猫猫游戏了吗?回个电话给我啊!
  ——林鹿,再不回电话真的要你好看,信不信?!我说到做到!!!
  ——乖,看见回消息或电话都可以。
  ——宝贝,怪我上次说话不过脑子,语气重了些,么么哒,求原谅~
  ……
  诸如此类,从起初的强势生硬,到最后口吻越来越软,所有的甜言蜜语,打滚卖萌,统统用齐了。
  林鹿反复盯着这些信息,来来回回翻了无数遍,看得眼眶发涨,胸口闷窒。哪怕她与时敛森此时相隔万重山万重水,相距千里之远,可她对于他发的每一个字背后,都感同深受着他饱尝的相思之苦。
  比之时敛森,她不比他好受一分一毫,分别后的每个白天深夜,想的念的全是有关于他的点滴。他们相遇时的争执,相识后的不容,以及相恋着的每一件事,回想起来,她都恍然如梦。
  这些天里,就连林成都看出来她的不高兴,在家总是换着法子逗她玩,他的心智如幼童般不成熟,无可厚非会做一些幼稚的举动,更会说一些与年龄不符的话,果然把林鹿逗笑了几次。
  镇上的信号也够呛,这会儿才跳出来微信提醒,同样来自时敛森。
  一张是他坐在阳光下和一群梅花鹿的合影,他的脸轮廓分明,眼神深邃,五官立体。也许是阳光耀眼,他的眼睛微微眯成一条缝,可即便如此,眼睛却像是隔着屏幕,严谨而责备地审视着林鹿。
  林鹿不自觉哆嗦着肩膀,连忙点了下屏幕,将照片还原缩小回去。
  她又点开第二张照片,非常美妙的自然景观,白云深处藏着双道彩虹,彩虹一点都不朦胧, 非常清晰干净的七色。
  以及时敛森告诉自己,他想将天上的彩虹摘来送给她!
  林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也哭不出来,她光顾对着手机傻笑了。
  她实在难以想像,为什么一个男人能在分手时心平气和说出最伤人的话,同时也能在离开后写下最情深不寿的语句来。
  短时间内都消化不了这些讯息,她站在原地望着手机失神,直到林鹿的父母喊她过去帮忙,她才收敛思绪,往菜场里走去。
  被这么一催,她还没忘记回拨时敛森的电话,她想亲口告诉他,请不用担心她,她没有人间蒸发,亦非不告而别。
  可是那头的电话迟迟打不通,像极了时敛森耍小孩子脾气时,善意的报复。
  林鹿拨了几通未果,只好放弃,只能在他微信下回复了几句话,这才将手机装进口袋。
  林妈妈是典型的农村母亲,心灵手巧,她又买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准备帮林鹿做牛肉酱。
  林爸爸憨厚老实,家里的农活体力活大多由他一人包办,常年晒在田里,肤色黝黑,皮质粗糙,看上去比同龄的城里人老上十岁不止,胜在身强体壮,无病无灾。
  他们一家在镇上逛到下午才返回,林爸爸向邻居借了一辆电瓶的三轮车。三轮车的后棚可以坐人,采购的物品全放在里头,林成和林妈妈也坐在后面,林鹿则骑一辆老旧的女式自行车。
  “爸,你开快点吧,不用等我。”林鹿跟在三轮车后说道。
  林爸爸闻言,便加快了速度,林成扭头朝身后的林鹿叫嚷:“姐,骑快点!”
  林鹿朝他笑着挥挥手,她的笑容被这里的微风卷起,发丝逆风飞扬,她骑车穿梭在乡间小路,恣意而畅快,似乎再也想不起曾经暴走在沙川市深夜街头的那个自己。
  傍晚的时候,父母在灶上烧饭做菜,林鹿去家外头的棚架上采丝瓜。她特别喜欢吃自己家里种的本地丝瓜,炒的时候放一点肉片和毛豆,清爽下饭。
  她不知道,时敛森这会儿才看到她上午回的微信,兴奋到整个人都处于魂不守舍的状态。
  这时,他们离下飞机整整四个小时了,也就是说,他们经过十三小时的飞行后,马不停蹄就驾着一辆德系的SUV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了四个小时。
  这辆车是提前让人准备好了的,就停在机场的车库,车子性能佳,跑高速又稳又安全。
  大约再过一个小时,时敛森就能到达林鹿老家的小镇上,可偏偏离目标越近,田星就该死的掉链子了。
  他忽然肚子痛得死去活来,在车上打滚了近半小时,时敛森只好加快车速,终于开到了休息站。
  田星飞奔去男厕,时敛森下车去买了十几瓶咖啡,为了提神,牛饮了一瓶下去。他又站在室外抽了支烟,精神果然好了许多,又有力气赶路了。
  回到车上,他才发现手机提示只剩下20%的电量,没多想就开始充电。联系他的人真的很多,不断的收到各种短信、微信和电话,他不想理会,一部分原因是觉得反正不会是林鹿,看了徒增失望。
  转念一想,他都失望这么多天了,也不缺这一时半会儿的。
  他点开微信,卧槽,惊呆了!
  他仿佛不敢相信好运就这么降临到自己头上,擦了擦眼睛,确定是她,这才颤巍巍点开消息查看。
  ——谢谢挂念,因为我在老家,家里不通信号,抱歉这么晚才看见消息,让你担忧了。这两张图,我很喜欢,会用一生来珍藏。
  时敛森面对这样的话,怎能不动容?一颗悬着的心再也不用吊在半空中了……
  这一刻,他无比想把田星一个人扔在这里,他都和林鹿隔了十二个秋,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于他而言都是苦痛煎熬。
  田星上完厕所,打了好多喷嚏,上了车连门还没关利索,时敛森已经轰足了油门继续往前赶路了。
  “舒服了?”时敛森不满地质问。
  田星默默地翻白眼,人家被你折磨那么久,舟车劳顿,疲惫至极。不懂感恩就算了,就连身体不舒服都成了罪过,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得罪老板哪里了,他改还不行嘛?!
  林鹿老家是真落后真僻远,一路往东,没有路灯人烟罕至也就算了。
  最严重的是,她家里的具体位置,导航上根本就搜不到!
  时敛森只会埋怨田星办事不利,田星跳车的心都有了,要不我给您去开发一个导航得了!
  说实话,这种鸟来了都拉不出屎的穷山僻壤,田星若不是陪时敛森追女人,他是宁死都不愿来这种鬼地方的。当然,这话是暗挫挫放在心里的,不敢明目张胆表现出来。
  导航到了镇上的一家杂货铺,时敛森下车随便买了点东西,然后向老板娘打听:“请问您知道林鹿家怎么走吗?”
  “我们这附近没这个人呐!” 老板娘边收钱边说。
  时敛森想,林鹿算小一辈,她不认识也属于正常。
  他灵机一动,又给了点提示:“就是林家的女儿,考去大城市念大学的那个,长得纤瘦水灵,很好看的那个林鹿。”
  “哦!小伙子你是要找老林家的女儿吧?他爸经常来我这里给他女儿打电话呢!”
  时敛森觉得八九不离十就是讲的林鹿了,只听老板娘又热情地说:“老林家还有个儿子,脑子不太灵光的,你再想想,是不是要找这家的女儿?”
  时敛森郑重地点头,山一程水一程,终于要等到相逢的一刻了。
  老板娘走出杂货铺,指着远处的山头,指手画脚说了很久。
  时敛森认真拿笔记下路线,夜渐渐暗下去,他放眼望去,入目的尽是种满庄稼的农田。这里的小路全是凹凸不平的泥路,也有铺得还算平整的小石子路,反正都不是康庄大道。
  待时敛森准备动身,老板娘望了一眼那辆显得笨重硕大的SUV,连忙阻止:“小伙子,你这车想开到老林家,想都别想。”然后,她指着杂货铺门口的一辆28寸的硬座自行车,慷慨地说:“这辆车借你骑。”
  时敛森感激不尽,付了押金以表谢意,对车上的田星交待:“杂货铺边上有家旅舍,你开个房间,进去睡一会儿。”
  田星不可思议地指着那辆自行车:“你确定?”
  时敛森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身姿矫健地跨上去,一溜烟就骑远了。虽然自行车重得他想骂人,但他照样骑得飞快,争取赶在天黑尽之前到她家。
  他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就想看她一眼,一眼就好。
  好在时敛森平日里没有疏于锻炼,几乎也会在每个空闲的晚上带大飞跑一个小时,所以他在骑了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后,哪怕累得气喘吁吁,休闲的白色短袖已经找不到一块干的地方来,他仍旧试图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林鹿家。
  到底十几里路,他骑到最后,整个人虚弱疲乏,不得不放慢车速。湿汗如雨下,体内已经极度干旱,口干舌燥得慌,他几度路过小河,都想停下来喝上一口水再继续赶路。
  可几十年的生活方式不允许他这样做,河水太脏了,他思来想去都是下不去口的。
  夜渐渐暗下去,层叠的山峦离自己很近了,他坚定地告诉自己,就快到了。
  又过了不多时,他已经找到了地址上的那个村落,每户人家的房子都低矮错落,家家户户隔着一定的距离。
  说来奇怪,他竟然一路都没碰到几个人,就是这路坑坑洼洼,屁股委实遭罪。
  他七拐八弯,就着十许家的灯火,看清了贴着45号门牌的墙壁。
  那是一幢两层的平房,光秃秃水泥的外墙,黑色瓦片,给人第一印象就是家徒四壁。
  时敛森停下车,撩起湿透了的短袖拂了一下脸,他仰起头,望着满天星光,他在这一刻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
  待平稳了呼吸,他透过窗户,看见里头亮着一盏白织灯泡。他无声地站在窗外望了片刻,有个人影转来转去的在忙活,他一眼就认出是谁。
  终于,他走到门边,没有一点犹豫和迟疑,气定神闲地轻敲那扇破旧褪色了的木板门。
  除了叶子轻拂在静夜里,形成稀稀疏疏的风声,时敛森还听到了屋子里头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最后响起咔——的一记门锁转动的声响。
  不知怎么的,时敛森忽然紧张得不知所措,那颗迫切想要见到林鹿的心,一下一下,失控地似要跳出嗓子眼。
  甚至,他希望这一刻不要这么快就来,再给他调整一下心绪的时间。
  可惜,没来得及祈祷,那个人已经毫发无损站在了自己身前。
  林鹿以为是邻居来她家借东西,或是邻居小孩让她过去指导作业,万万没有想到,站在自己眼前的竟是前所未有过如此狼狈失态的时敛森。
  她双手掩住唇和鼻,难以致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只是惊喜又恐慌地仰着头沉默地望着来人,四目相对,她在时敛森清透的眼眸里,看见了完完整整的自己。
  “你……你怎么会来?”林鹿惊得说话都结巴了。
  他的背后是一整片星光,但他的眼睛比星子明亮;他的身后也是一整片山丘,但他的身躯比山丘还伟岸。
  时敛森艰难得咽了下口水,嗓子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渴死了,先给我喝口水好吗?”
  林鹿连忙将他迎进屋,家里没有旷泉水,她拿了只干净的茶杯,帮时敛森倒了一杯凉白开。
  她知道时敛森娇生惯养,递过杯子的同时安抚他:“忍忍吧,家里条件刻苦,只有凉开水,不过杯子是干净的。”
  林鹿说完,他早就将一杯水灌下肚,嫌不够,又让林鹿倒了一杯,咕噜噜两口就喝了个底朝天。
  他们面对面坐在饭桌上,林鹿见他脸色潮红,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一看就是折腾得不轻,弄得她自责心疼到了极点。
  她扁了扁嘴,咬着唇,起身走到时敛森身后,她俯下身,环住他的脖子,就这么无言地抱在一起很久很久都没放开。
  水泥地上落着交叠紧抱着的一对影子,像两只交颈的天鹅,为爱而生。
  不知谁先主动吻上对方的唇,林鹿从背后环着时敛森的姿态,变成了她双腿分叉地坐在他的腿上,时敛森的手托着林鹿的屁股,两个人吻得难舍难分,两人纷纷不由自主溢出一声酣畅淋漓的呻吟。
  林鹿感受到有异物顶着自己,又顾忌着楼上的父母和弟弟,不敢轻举妄动做出格的事情。
  只是,时敛森这样下去要憋出内伤来,他们只能抱头,一边吻一边走到电灯开关的地方,林鹿啪一下关了灯。
  两个人在黑暗里发出困兽般的呜咽和粗喘,情不自禁在后屋的厨房门板上做了两回,一正一反,速战速决地做了两回。
  林鹿只觉这样的自己陌生又浪荡,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中规中矩,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 老师眼中的好学生,邻居口中的有出息的孩子。
  她真的疯过头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完事之后,时敛森死死抱着林鹿不肯撒手,他的衣服被扔在地上,裤子褪到腿弯处,身上潮湿又粘腻,不舒服极了。
  林鹿想去拿条毛巾给他擦干净,他却不许她离开自己半步,想到自己四天来吃不香睡不好,满脑子被林鹿占据了个彻底,他就怨得饶不了她。
  时敛森掐她的腰,掐她的胸,也掐她的腿根和脖颈。
  林鹿身上白皙,被他一掐就是一块淤青,但是任凭处置,她这是在平衡时敛森找她时付出的这些苦。
  “以后不准把我的气话当成你离开我的理由!”时敛森边说边咬她的锁骨。
  林鹿在黑暗里点头,心想,再也不会自说自话离开了。
  这时,楼上传来林妈妈的声音:“鹿儿,你怎么还在楼下?”
  闻声,时敛森抱着林鹿一抖,小小森也跟着担惊受怕起来,不知不觉又硬得发烫。
  林鹿羞得脸红心跳,生怕妈妈下楼来,连忙推开时敛森,快速穿好了衣物,弯腰捡起时敛森的短袖。
  小小森不受本能地弹到她的脸上,林鹿吓得跌坐在地,她殷红着脸,仰起头一脸无助地望着时敛森。
  时敛森叹气,不好为难她,就只好为难自己了。
  他让林鹿背对自己,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只能委屈小小森了,他快速自行解决了需求,这才不情不愿提上裤子。
  林鹿觉得让他受委屈了,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唇角,是抚慰,也是道歉。
  并不止这件事,是关于这四天以来,时敛森付出的全部心力。
  “鹿儿,你在楼下做什么?”林妈妈走到楼梯间喊。
  “妈,我在复习功课,马上就上来!”林鹿说谎,欺负林妈妈没读过多少书。
  “我说呢,这孩子咋闹失踪了。”林妈妈又吩咐:“鹿儿,别复习太晚了,早些上楼来休息啊!”
  “好!”林鹿应了一声。
  时敛森贴着她,不乐意地抱怨:“早知道你这么说,我就不收手了。”
  林鹿轻笑,抬头又啄了啄他胡渣满面的脸颊和下巴,时敛森舒服地发出哼哼声。
  “就跟梅花鹿一模一样。”他喟叹,想起鹿花梅在他手掌心里轻轻啄食的感觉,和这样轻轻啄吻他的林鹿真的很像。
  时光易逝,时敛森也知分寸,觉得不宜久留,提出要走。
  林鹿承诺:“我明天到镇上去看你。”
  “你就那么自信我不会连夜赶回家?”时敛森问。
  “别,来回赶路太累了,疲劳驾驶很危险。”
  时敛森没告诉他,自己从日本飞行到纽约,又从纽约直接来到她家。
  说出来怕她担忧,也就不愿多这个嘴。
  时敛森像只惊弓之鸟,离开前不安地反复确认很多遍:“你明天会来镇上看我的吧?说话算话?”
  林鹿微笑:“一大早就来,还会帮你带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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