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无畏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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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兰回到加尔闪金神殿,天色已近黄昏。
  杜瓦林感激他们救回侄子,消灭狗头人,替侏儒们解决了心头之患,特地向罗兰等人提供优惠折扣:在他的店铺里购买魔法物品通通打六折。
  制造一件魔法物品,售价大多不会超过成本的两倍,打六折之后杜瓦林几乎就不挣钱了,这份诚意令罗兰等人非常受用,当即出手将之前看好却又舍不得买的炼金物品一一拿下,光各种药水就采购了一大包。
  先后扫荡了食人魔山脉和沉降地域,罗兰一行很是搜刮了不少财宝,光是将古董和艺术品出售给杜瓦林换得的收入就足够尽情采购了。
  侏儒炼金术师面带微笑陪同众人采购,耐心讲解各种炼金物品的特色。罗兰在他这里出手的古董,转手他就可以加价三成卖给帝国内陆那些财大气粗的贵族和银行家,况且罗兰等人交易所获大抵还是要在他的店里消费掉,无非是把钱从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面子上做足人情里子也不亏,他当然很开心。
  除了卷轴、药水和一些奇思妙想的小玩意,其实杜瓦林的店铺里并没有太多高等魔法装备值得罗兰等人花大价钱。毕竟他们身上的装备大多来自尼禄、阿加莎和洛伦佐,而这三位的等级比他们强出一大截,乃是“龙之眼”的高层精英,所以他们的装备水平实际上远远超出了当前的等级和财力水平,相比之下,这家小镇上的店铺很难提供更好的装备。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
  妮基塔相中一柄“次级极效超魔权杖”,每天可以使用3次“法术极效”。
  所谓“法术极效”,是一种非常强大的超魔技巧,能够排除魔法伤害的随机性,使之恒定为最大值。
  拿妮基塔最爱的火球术来说,伤害在6~60(1d6~10d6)之间波动,最低值和最高值差了整整十倍,运气成分太大,很难保证稳定输出。
  但是经过极效超魔的火球术,伤害恒定为最大值60,再也不用担心一发火球轰出去连条狗都炸不死的囧况发生。
  当然,所有的力量都要付出相应代价,法术极效亦不例外,倘若采用常规方式准备极效火球术,就需要占据高出三环的法术位。以妮基塔目前的等级,根本不可能准备6环法术。
  反之,借助权杖施展超魔专长,并不需要提升法术等级。妮基塔只需要像平常那样准备一个三环火球术,同时激发权杖中储存的魔力,自动得到“极效火球术”。
  有这样方便的好事,法师们对超魔权杖的热爱也就不难理解了,为此不惜破费万金。
  超魔权杖分为三个档次,档次越高的就越贵。杜瓦林店里这支其最低档的“次级超魔权杖”,只对3环以下的法术有效。对妮基塔而言这就很好了,毕竟她才7级,能够使用的最高级法术也只有4环而已,次级权杖足以满足大部分需要。
  罗兰看中一杆银色长枪,造型非常漂亮,拿在手里掂量一下,分量也是不重不轻恰到好处,兴之所至舞动长枪,满室银芒闪烁罡风呼啸,立刻吸引了杜瓦林的目光,连声鼓掌叫好。
  唰!罗兰收枪卓立,神采飞扬,颇有常山赵子龙附体之感。
  骑马冲锋最重要的就是一匹好马和一杆好枪,后者尤其难得。
  平复了一下兴奋的心情,罗兰开启命运之瞳鉴定手中长枪,结果令他愈发喜上眉梢。
  系统提示:发现“+2无畏骑枪”!
  鉴定报告:这杆精钢融合秘银锻造的骑枪是杜瓦林大师平生最得意的杰作之一,除了+2增强加值,还附魔了“无畏”特效。
  无畏(Ex):无畏武器为冲锋而生!当被用于冲锋的时候,无畏武器额外增加一倍伤害。
  罗兰迅速计算了一下这杆骑枪的伤害爆发力。如果他选择骑马冲锋,骑枪本身额外增加一倍伤害,专长“奋力冲刺”提升一倍伤害,犀冲术增加一倍伤害,再算上“无畏”特效,保守估计他可以在一次冲锋中打出五倍伤害!
  如果把武器增强修正、自身力量修正、猛力攻击和破敌斩等催谷伤害的因素都计算进来,连带翻上五倍,他一次骑冲至少能爆出200+的伤害!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倘若他手持+2无畏骑枪对尼禄那样的强敌发动骑冲,哪怕对方变成红龙也会被他一枪秒杀!
  的确,骑冲并不是单纯的堆伤害数字那么简单,对作战环境的要求很高,比如在狭窄的地下坑道里,战马尚且难以通行,也就别提什么骑冲了。
  然而不要忘了,“无畏”这个附魔特效并非仅限于骑冲,平地冲锋一样有效,虽然无法获得骑冲的两倍额外伤害,配合犀冲术打出三倍伤害也很强悍了。
  同样的道理,无畏特效对“跳劈”和“俯冲”这些比较另类的冲锋模式也有效,大大拓展了适用范围,原本售价二万金币都不算贵,更何况杜瓦林还给他打了六折,傻瓜才会拒绝这笔生意。
  采购过后,罗兰铺开“盛宴桌布”,瞬间变出满桌美酒佳肴,照顾同伴以及杜瓦林叔侄共进晚餐。
  十二人份的英雄宴,足够大家吃到撑,美酒也是随便喝,魔法变化的酒壶总是满的。
  席间罗兰想起杰克的请求,便借此机会跟杜瓦林聊了起来,试图说服老法师允许侄子加入他们的旅行团。
  然而杜瓦林在这个问题上显得异常固执。他本来就很反对侄子外出冒险,更何况杰克这次瞒着他偷偷跑到沉降地域不说还差点死在外头,愈发使他耿耿于怀,无论罗兰怎么劝说他都是一句话:“杰克还太年轻,不适合在外冒险。”
  罗兰见他严词拒绝,不免有点灰心,然而看到杰克期待的眼神,又不忍撒手不管。从“飞毛腿”等人对杰克失踪一事普遍怀有幸灾乐祸心态来看,大兔子窝镇这个风气保守、贪图安逸的环境,的确不适合杰克这样心怀梦想的年轻人长期定居。
  转念一想,杜瓦林担心侄子的安危也没有错,那么除了冒险一途,还有没有别的途径可供杰克尽情发挥他的才能,并且相对来说安全更有保障、前途更为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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