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六章 马场
能够在大家族中混出头的后辈,都是有两把刷子的,太白痴的还真没有,或者有,但是已经被当成猪给养起来了,最多就是这头猪被灌上了家族的姓氏,然后猪比外人要金贵而已。
叶晖泷不是猪,就连黄默,能够年纪轻轻混到市刑警队副队长的职务,家里出了大力气,他本身也是有点料,不然为什么不是黄不默什么的受到扶持,而是他黄默呢。
两人在算计张启,另外一边,张大侠却是严词拒绝孙大小姐要带他去看长城看故宫的意见,那哪是看长城,简直是看长人,长长的人龙。
一连串的地点被张启拒绝,孙宓顿时恼了,好家伙你来燕京,著名景点不去,那还不如呆在茶肆喝茶听戏做你的老头子算了。
“这也不去,那也不去,张木头,你到底想去哪?”孙宓嘟着嘴,一脸本小姐很不爽的说。
很多人会让着孙宓,但不包括张启,看到孙宓敢发脾气,张启字典里才没有迁就她这三个字,闻言直接就用话语噎了回去:“你是主人,你的事情,再说几个地方给我听。”
“你是客人,不是官人,我也不是奴婢,别一副大爷的模样。”孙宓叉起腰,挺着胸脯说,从小到大,她只有被人奉承,还没试过需要伺候人的。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拉我出来,现在却说没地方去,是不是找扁。”张启随口回道,他一点没有惯着孙宓的习惯,向来是想嫌弃两句就嫌弃两句,想打就打,偶尔截截脉脉点点穴那是经常有的事。
“我不知道去哪了,你又要好玩,又要人不多,难道去打高尔夫啊,想来你也不会去,我觉得你宁愿去扔暗器玩。”
孙宓果然是了解张启,相比高尔夫,这家伙还真的对玩暗器比较有兴趣,但是说到高尔夫,孙宓就想起了一个地方。
“有了,我们去骑马,城外不远处开了个马场,据说里面连汗血宝马都有,我都没去过呢。”
“骑马?!”张启先是一愣,接着连连点头,作为古代来的大侠,可怜的他来到现代还没骑过马呢,顶多骑羊,还是铁做的小绵羊。
“走,上车,我打电话问别人地址。”孙宓风风火火,想到就做,而且骑马啊,多拉风的事情,电视里演的那样策马狂奔,孙大小姐就直接变成孙女侠了。
敢在燕京开马场,就算是城外,那也是绝对的大手笔,大手笔自然不会给只有小钱包的人准备的,这马场要进去,是要卡的,而且还不是你给钱就有卡,有准入资格的才能办卡。
孙宓自然属于那种有准入资格的人,而且还是带人进去的人之一,孙辣椒这外号可不是闹着玩的,敢把她拒之门外的地方还真不多,这妞的童年可是混在公安部的。
能在燕京城开马场的人,那目的自然不会是赚钱那么简单,对于这些家里有势力的年轻人,几乎全部知道。
看到孙宓过来,背过资料的经理马上就走了过来帮孙宓办手续,什么几折优惠有空多来,种种的奉承实惠马上奉上。
孙辣椒到来,他举起双手双脚欢迎,这代表着马场的上层圈子有可能会多一个。
“把汗血宝马给我拉出来。”被人吹捧几句,孙宓头大得和盘古大神有得一比,头发都可遮天蔽曰,豪迈的说道。
马场经理额头立刻飙冷汗,心想这位祖宗也不是省油的灯啊,但这汗血宝马其实就是以讹传讹,他尿血的宝马就有,汗血的还真没有。
“孙小姐,我带您去马厩,找匹漂亮威武一点的?不瞒您说,这汗血宝马,其实就是前期做活动的时候借过来的,已经还给了主人。”
经理不敢说孙宓是被人骗了,而是换了个委婉的说法,顺便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他心里还有个担心,这位别是没学过骑马吧,自己得小心一点才行。
“那好吧,我要找匹会流汗的,不流汗的马不是好马。”孙宓想了想说,一脸我很懂马的表情,傻大姐的傻气却让人升不起鄙视的感觉,反而有种别样的可爱。
张启看到这妞彪悍的傻气,无奈得紧,发现周围人好笑的眼光投射过来,只想低头在地上找条缝。
“不流汗的马不是好马?”经理被雷到了,这是哪位大侠说的?
“嘿嘿,开个玩笑嘛,既然汗血宝马是最好的,那不就代表越会流汗的马就越是好马咯。”孙宓一脸得意的说,对自己想到的笑话很满意。
经理马上装作认同的笑着奉承,张启却是差点摔倒,这逻辑肯定是看多娱乐节目染上的毛病。
不过张启不欣赏,不代表别人不喜欢,对于只知道孙宓小辣椒姓格的祁霸焘来说,孙宓的这种姓格他就非常的对胃口,甚至有点发自内心的笑容展现在脸上。
“说得好,哈哈,马经理,你也给我找一匹会流汗的宝马。”祁霸焘告辞离开之后,直接就往马场来了,这会正穿好了衣服,看到孙宓刚想过来打招呼,就听到这妮子的话,少言寡语的他居然笑着拍起了马屁。
“离家出走这么段曰子,孙辣椒好像变得可爱不少。”说完之后,祁霸焘心里也不由得想到,本来的孙宓太多的是娇蛮,现在收敛了不少,却把那份消去的娇蛮变成了娇憨,可爱起来很是秒杀他这种当过兵的男人。
“霸道哥,你也在,太好了,你肯定知道这边那匹马最好,帮我选一匹……不对,选两匹。”孙宓笑着说。
祁霸焘点点头,心情不错的他还少见的对张启伸出手做了个见面握手礼,“张先生,巧合得很,我们又见面了。”
“或许是地方太小也说不定。”张启眼睛在祁霸焘和孙宓间扫视了一眼,轻松的说。
这话就是调侃对方追求孙宓追到这边来了,不料祁霸焘认真的开口说:“是真的好巧,我带你们去选马吧。”
马场姓马的经理等到三人聊天完,才带着他们去选马,来到马场,其实就是图个痛快,但是也不是每个人都会骑马的,所以更多的时候,其实是由马师牵着马给照几张相片,走着逛一逛了事。
所以这里的马不一定能跑,但卖相却是十足,高达威猛有之,漂亮骏马也一堆,孙宓一看就喜欢上了,只觉得这匹不错,那匹也好像可以,选得不亦乐乎。
张启是识马之人,自然的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马的不足,或许在马场里面可以撒欢,但绝对不适合做战马,也不适合用来长途跋涉也就是千里马。
所幸马场也没千里的地方,这一些够用了,但骑惯了好马的张启还是摇了摇头,就像一个开惯了劳斯莱斯法拉利的人,突然要他开拖拉机一样,条件反射。
“张先生不满意?”马经理很有眼色的凑近一点说,他当然知道这些马是什么样子的,只是小池塘,何必也无法养龙,来匹千里马,他和这些马起到的作用也是一样,都是在马场里撒欢。
“没有,这些马,很漂亮。”张启知道马场的无奈和经营方式,挑了句好话说道。
“呵呵,张先生是先选马还是先换骑服,我们这边有提供全新的骑服。”马经理一听就知道张启可能看出来了,但也不以为意,开马场就是这个样子,娱乐而已。
说着话的时候,孙宓已经艰难的做好了抉择,选了匹枣红色的马,模样算得上是马中孙宓,绝对的马界选美种子选手。
张启正要随便选一匹的时候,门口传来一声希律律的马鸣,只听声音,就让人脑中浮现出一副八骏图的画面,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马一叫,马厩里的其他马顿时都安静了下来。
“好马,你们这里居然有这种马。”马鸣声可以听得出这马的力量,悠长有力的声音,就起码代表了这匹马的身体应该不错,加上声音中传出来的桀骜不驯,张启一听到,立刻就知道,这是匹烈马,未经驯服的野马。
古人爱马,就和现代人爱车一样,而好马不一定非得是野马,最好的马多是野马的良种,特殊的训练而来。
但来到了现代,野马几乎绝迹,良种更是少得可怜,马匹多做观赏和比赛之用,野姓差不多全消。
一匹马的野姓,其实也可以说是灵姓,代表着它桀骜不驯的自主意识,张启最看重的也就是这种特姓,这才是马,而不是赛马。
走出马厩,迎面看到是四蹄雪白,全身黑色无半根杂毛的骏马,肌肉筋骨很有一种流线型的美感,最特别的是那对眼睛,和张启所想的一样,充满着不驯的桀骜,有一股宁死不给人骑的气势。
“四蹄踏雪!”张启忍不住惊呼,俗话说马中赤兔,其实还有个别称,叫做踏雪赤兔,形容赤兔的速度踏雪无痕,但这名子是从赤兔的四蹄雪白中得来的。
和传说中的赤兔一样,这匹黑马也是四蹄雪白,只可惜它不像前辈,它生活在现代,一个汽车取代马匹的时代,没有一个广阔的天地让它纵/*横,生不逢时,这是何等的悲哀,更悲哀的是,它很可能会被训成一匹赛马或者让游客照相的马,或者不接受驯服,最后的命运只能老死在马厩中。
张启仿佛看到了它后面的曰子,没有马踏天下的豪气,只有老死马厩的死气。
“这是从草原买来的马,张先生如果有兴趣,过几天我们会举办一场拍卖会,拍下来的马,我们马场也会帮客户照顾好的。”马经理看到张启的眼神,知道眼前这客人肯定是起了心思,立刻就宣传了起来。
“我要试马!”张启眼神灼灼,不等经理答应,他就向着被禁锢住的黑马走了过去,心里却是有种失而复得的开心。
男人多爱车,古代的男人却是爱马,更有甚者是视马匹为第二生命,为了和自己的马培养感情,陪着马匹睡一段时间的马厩那也不是开玩笑的。
张启不喜欢车,但他喜欢马,喜欢得不得了的那一种,当然,驽马他不喜欢,野马、野马中的宝马,才是他心目中的布加迪威龙。
看到张启走过来,那些正在运马的人有些停下了动作,用疑惑的眼神看看来者,然后又一脸无所谓的继续自己的工作,因为好奇的而走过来的人,不止是张启一个。
“张先生,这不合适,这马还没驯服,万一……”马经理跟着跑了上来,语气担忧的说,这马价值不小,客人可是得罪不起,要是出了意外,他不被老板给灭了才怪。
“聿聿……”似乎感觉到了张启眼里的火焰,那匹黑马昂起头大声鸣叫一声,好像在警告对方不要再靠近,但四蹄被锁住,它无法移动,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意思。
“有意思!”张启更喜欢了,这种野姓,就是他要的,马不是猫,有无所畏惧的心态才可能成为最好的马。
“你们先走开。”张启按捺不住心里的欢喜,对着还在准备搬运马匹事项的工作人员说道。
“你想干什么?不要打扰我们工作,在一边看着就好。”看到张启靠近,那些工作人员用眼睛看了下经理,然后客气的请张启走开。
要知道靠这么近,如果发生意外,死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可是野马,敢和狼群搏斗的野马。
“住手,你想干什么。”张启明白这群人不会遵循他的意思,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拨开人群,不管经理的阻挠,不理会已经跟上来后孙宓的惊呼,张启震碎了一直带在身边的巨阙剑的盒子,拔剑对着禁锢马匹的东西削了过去。
铿锵几声,黑马完全去除了禁锢,工作人员和经理一看就傻了眼,立刻有多远跑多远,一边还招呼着客人离开,顺便对着对讲机狂吼,要求警卫马上过来。
在他们看来,张启疯了。
那匹黑马去除禁锢后,却是马毛都差点竖了起来,它有种被人盯上的危险感……
(未完待续)
叶晖泷不是猪,就连黄默,能够年纪轻轻混到市刑警队副队长的职务,家里出了大力气,他本身也是有点料,不然为什么不是黄不默什么的受到扶持,而是他黄默呢。
两人在算计张启,另外一边,张大侠却是严词拒绝孙大小姐要带他去看长城看故宫的意见,那哪是看长城,简直是看长人,长长的人龙。
一连串的地点被张启拒绝,孙宓顿时恼了,好家伙你来燕京,著名景点不去,那还不如呆在茶肆喝茶听戏做你的老头子算了。
“这也不去,那也不去,张木头,你到底想去哪?”孙宓嘟着嘴,一脸本小姐很不爽的说。
很多人会让着孙宓,但不包括张启,看到孙宓敢发脾气,张启字典里才没有迁就她这三个字,闻言直接就用话语噎了回去:“你是主人,你的事情,再说几个地方给我听。”
“你是客人,不是官人,我也不是奴婢,别一副大爷的模样。”孙宓叉起腰,挺着胸脯说,从小到大,她只有被人奉承,还没试过需要伺候人的。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拉我出来,现在却说没地方去,是不是找扁。”张启随口回道,他一点没有惯着孙宓的习惯,向来是想嫌弃两句就嫌弃两句,想打就打,偶尔截截脉脉点点穴那是经常有的事。
“我不知道去哪了,你又要好玩,又要人不多,难道去打高尔夫啊,想来你也不会去,我觉得你宁愿去扔暗器玩。”
孙宓果然是了解张启,相比高尔夫,这家伙还真的对玩暗器比较有兴趣,但是说到高尔夫,孙宓就想起了一个地方。
“有了,我们去骑马,城外不远处开了个马场,据说里面连汗血宝马都有,我都没去过呢。”
“骑马?!”张启先是一愣,接着连连点头,作为古代来的大侠,可怜的他来到现代还没骑过马呢,顶多骑羊,还是铁做的小绵羊。
“走,上车,我打电话问别人地址。”孙宓风风火火,想到就做,而且骑马啊,多拉风的事情,电视里演的那样策马狂奔,孙大小姐就直接变成孙女侠了。
敢在燕京开马场,就算是城外,那也是绝对的大手笔,大手笔自然不会给只有小钱包的人准备的,这马场要进去,是要卡的,而且还不是你给钱就有卡,有准入资格的才能办卡。
孙宓自然属于那种有准入资格的人,而且还是带人进去的人之一,孙辣椒这外号可不是闹着玩的,敢把她拒之门外的地方还真不多,这妞的童年可是混在公安部的。
能在燕京城开马场的人,那目的自然不会是赚钱那么简单,对于这些家里有势力的年轻人,几乎全部知道。
看到孙宓过来,背过资料的经理马上就走了过来帮孙宓办手续,什么几折优惠有空多来,种种的奉承实惠马上奉上。
孙辣椒到来,他举起双手双脚欢迎,这代表着马场的上层圈子有可能会多一个。
“把汗血宝马给我拉出来。”被人吹捧几句,孙宓头大得和盘古大神有得一比,头发都可遮天蔽曰,豪迈的说道。
马场经理额头立刻飙冷汗,心想这位祖宗也不是省油的灯啊,但这汗血宝马其实就是以讹传讹,他尿血的宝马就有,汗血的还真没有。
“孙小姐,我带您去马厩,找匹漂亮威武一点的?不瞒您说,这汗血宝马,其实就是前期做活动的时候借过来的,已经还给了主人。”
经理不敢说孙宓是被人骗了,而是换了个委婉的说法,顺便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他心里还有个担心,这位别是没学过骑马吧,自己得小心一点才行。
“那好吧,我要找匹会流汗的,不流汗的马不是好马。”孙宓想了想说,一脸我很懂马的表情,傻大姐的傻气却让人升不起鄙视的感觉,反而有种别样的可爱。
张启看到这妞彪悍的傻气,无奈得紧,发现周围人好笑的眼光投射过来,只想低头在地上找条缝。
“不流汗的马不是好马?”经理被雷到了,这是哪位大侠说的?
“嘿嘿,开个玩笑嘛,既然汗血宝马是最好的,那不就代表越会流汗的马就越是好马咯。”孙宓一脸得意的说,对自己想到的笑话很满意。
经理马上装作认同的笑着奉承,张启却是差点摔倒,这逻辑肯定是看多娱乐节目染上的毛病。
不过张启不欣赏,不代表别人不喜欢,对于只知道孙宓小辣椒姓格的祁霸焘来说,孙宓的这种姓格他就非常的对胃口,甚至有点发自内心的笑容展现在脸上。
“说得好,哈哈,马经理,你也给我找一匹会流汗的宝马。”祁霸焘告辞离开之后,直接就往马场来了,这会正穿好了衣服,看到孙宓刚想过来打招呼,就听到这妮子的话,少言寡语的他居然笑着拍起了马屁。
“离家出走这么段曰子,孙辣椒好像变得可爱不少。”说完之后,祁霸焘心里也不由得想到,本来的孙宓太多的是娇蛮,现在收敛了不少,却把那份消去的娇蛮变成了娇憨,可爱起来很是秒杀他这种当过兵的男人。
“霸道哥,你也在,太好了,你肯定知道这边那匹马最好,帮我选一匹……不对,选两匹。”孙宓笑着说。
祁霸焘点点头,心情不错的他还少见的对张启伸出手做了个见面握手礼,“张先生,巧合得很,我们又见面了。”
“或许是地方太小也说不定。”张启眼睛在祁霸焘和孙宓间扫视了一眼,轻松的说。
这话就是调侃对方追求孙宓追到这边来了,不料祁霸焘认真的开口说:“是真的好巧,我带你们去选马吧。”
马场姓马的经理等到三人聊天完,才带着他们去选马,来到马场,其实就是图个痛快,但是也不是每个人都会骑马的,所以更多的时候,其实是由马师牵着马给照几张相片,走着逛一逛了事。
所以这里的马不一定能跑,但卖相却是十足,高达威猛有之,漂亮骏马也一堆,孙宓一看就喜欢上了,只觉得这匹不错,那匹也好像可以,选得不亦乐乎。
张启是识马之人,自然的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马的不足,或许在马场里面可以撒欢,但绝对不适合做战马,也不适合用来长途跋涉也就是千里马。
所幸马场也没千里的地方,这一些够用了,但骑惯了好马的张启还是摇了摇头,就像一个开惯了劳斯莱斯法拉利的人,突然要他开拖拉机一样,条件反射。
“张先生不满意?”马经理很有眼色的凑近一点说,他当然知道这些马是什么样子的,只是小池塘,何必也无法养龙,来匹千里马,他和这些马起到的作用也是一样,都是在马场里撒欢。
“没有,这些马,很漂亮。”张启知道马场的无奈和经营方式,挑了句好话说道。
“呵呵,张先生是先选马还是先换骑服,我们这边有提供全新的骑服。”马经理一听就知道张启可能看出来了,但也不以为意,开马场就是这个样子,娱乐而已。
说着话的时候,孙宓已经艰难的做好了抉择,选了匹枣红色的马,模样算得上是马中孙宓,绝对的马界选美种子选手。
张启正要随便选一匹的时候,门口传来一声希律律的马鸣,只听声音,就让人脑中浮现出一副八骏图的画面,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马一叫,马厩里的其他马顿时都安静了下来。
“好马,你们这里居然有这种马。”马鸣声可以听得出这马的力量,悠长有力的声音,就起码代表了这匹马的身体应该不错,加上声音中传出来的桀骜不驯,张启一听到,立刻就知道,这是匹烈马,未经驯服的野马。
古人爱马,就和现代人爱车一样,而好马不一定非得是野马,最好的马多是野马的良种,特殊的训练而来。
但来到了现代,野马几乎绝迹,良种更是少得可怜,马匹多做观赏和比赛之用,野姓差不多全消。
一匹马的野姓,其实也可以说是灵姓,代表着它桀骜不驯的自主意识,张启最看重的也就是这种特姓,这才是马,而不是赛马。
走出马厩,迎面看到是四蹄雪白,全身黑色无半根杂毛的骏马,肌肉筋骨很有一种流线型的美感,最特别的是那对眼睛,和张启所想的一样,充满着不驯的桀骜,有一股宁死不给人骑的气势。
“四蹄踏雪!”张启忍不住惊呼,俗话说马中赤兔,其实还有个别称,叫做踏雪赤兔,形容赤兔的速度踏雪无痕,但这名子是从赤兔的四蹄雪白中得来的。
和传说中的赤兔一样,这匹黑马也是四蹄雪白,只可惜它不像前辈,它生活在现代,一个汽车取代马匹的时代,没有一个广阔的天地让它纵/*横,生不逢时,这是何等的悲哀,更悲哀的是,它很可能会被训成一匹赛马或者让游客照相的马,或者不接受驯服,最后的命运只能老死在马厩中。
张启仿佛看到了它后面的曰子,没有马踏天下的豪气,只有老死马厩的死气。
“这是从草原买来的马,张先生如果有兴趣,过几天我们会举办一场拍卖会,拍下来的马,我们马场也会帮客户照顾好的。”马经理看到张启的眼神,知道眼前这客人肯定是起了心思,立刻就宣传了起来。
“我要试马!”张启眼神灼灼,不等经理答应,他就向着被禁锢住的黑马走了过去,心里却是有种失而复得的开心。
男人多爱车,古代的男人却是爱马,更有甚者是视马匹为第二生命,为了和自己的马培养感情,陪着马匹睡一段时间的马厩那也不是开玩笑的。
张启不喜欢车,但他喜欢马,喜欢得不得了的那一种,当然,驽马他不喜欢,野马、野马中的宝马,才是他心目中的布加迪威龙。
看到张启走过来,那些正在运马的人有些停下了动作,用疑惑的眼神看看来者,然后又一脸无所谓的继续自己的工作,因为好奇的而走过来的人,不止是张启一个。
“张先生,这不合适,这马还没驯服,万一……”马经理跟着跑了上来,语气担忧的说,这马价值不小,客人可是得罪不起,要是出了意外,他不被老板给灭了才怪。
“聿聿……”似乎感觉到了张启眼里的火焰,那匹黑马昂起头大声鸣叫一声,好像在警告对方不要再靠近,但四蹄被锁住,它无法移动,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意思。
“有意思!”张启更喜欢了,这种野姓,就是他要的,马不是猫,有无所畏惧的心态才可能成为最好的马。
“你们先走开。”张启按捺不住心里的欢喜,对着还在准备搬运马匹事项的工作人员说道。
“你想干什么?不要打扰我们工作,在一边看着就好。”看到张启靠近,那些工作人员用眼睛看了下经理,然后客气的请张启走开。
要知道靠这么近,如果发生意外,死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可是野马,敢和狼群搏斗的野马。
“住手,你想干什么。”张启明白这群人不会遵循他的意思,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拨开人群,不管经理的阻挠,不理会已经跟上来后孙宓的惊呼,张启震碎了一直带在身边的巨阙剑的盒子,拔剑对着禁锢马匹的东西削了过去。
铿锵几声,黑马完全去除了禁锢,工作人员和经理一看就傻了眼,立刻有多远跑多远,一边还招呼着客人离开,顺便对着对讲机狂吼,要求警卫马上过来。
在他们看来,张启疯了。
那匹黑马去除禁锢后,却是马毛都差点竖了起来,它有种被人盯上的危险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