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痣前女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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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琅终于见识到了男主那种近乎逆天开挂的气运。
  他们在荒无人烟的地方, 很幸运了遇到了一挂采药的村民,在当地的小村落里修养了五六天之后,琳琅伤势逐渐好转。为了躲避战火的蔓延,两人商量着一路向北。
  北边除了是狄人的地盘, 还依附着不少小型部落,基本是靠天吃饭, 驱着一群牛羊,走到哪就在哪里安家。然后他们又很幸运跟一个民风淳朴的部落交上了朋友, 缘分的起因是燕昭烈顺手从发狂的马儿救出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还刚好是首领的小儿子。
  于是两人在奈曼部落中受到无比热烈的欢迎与至高礼遇。
  燕昭烈比琳琅适应得很快,他原本就接受过系统的语言教习,琢磨了半个月,就能自如与部落的人对话。
  琳琅知道燕昭烈迫切融入部落集体, 是为了更好的筹谋两人今后的日子, 她看透也不说破。少年嘛, 总是爱面子的。
  然而, 不管是作为世子、指挥使、骠骑大将军, 燕昭烈始终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天之骄子, 这光环并没有随着他失去所有身份地位而变得黯然。
  相反,现在的世子爷洒脱极了,犹如骄阳般炽热, 生生不息。
  跟着部落的男人去打猎、放牧、赛马, 在烈日的曝晒下, 养出了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 那双眼睛愈发湛湛有神, 部落里的未嫁少女被他勾了魂的不在少数,有的胆儿大的,天天守在他经过的帐篷前,只为跟他说上一两句话,或是摘把野花什么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
  通常的情况,燕昭烈都会冷着一张脸,熟视无睹走过,致使一片芳心破碎。
  时间长了,那些女孩子撞得头破血流,见怎么也夺不下这朵高山冰莲,就悻悻然收回了心思。
  她们甚至同情琳琅,整天对着这么一张冰山脸,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后来部落的少女们发现,人家哪里是冰峰雪莲,只不过是对她们格外冷淡加无趣而已。
  对着他那个年轻美丽的妻子,他娘的,好比那开屏的雄孔雀,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求偶状态,牵手、拥抱是日常习惯,只要他逮住机会,随时随时就能不要脸,哦不,应该说是耍温柔。
  这只雄孔雀仗着自己的骑术精湛,往往是把琳琅掳上马,然后跑得远远的。
  等琳琅下了马,脖子那块基本是不能看的。
  全是被某个牲口硬生生勒红的。
  适应游牧生活之后,彬彬有礼的世子爷也变得野性十足,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节制是什么玩意儿。你要是反抗,那更好,他能给你说上一天一夜的道理。
  旁人问起琳琅脖子的红痕,她面不改色,在燕昭烈玩味的视线中很自然说是被一只巨毒蚊子咬的。
  然后这牲口更自然补上一句,没错,这蚊子还特别该死,认主人的。
  他撒谎的表情太过真实,情窦未开的少男信以为真,还真对琳琅表示九分的怜悯。
  琳琅微笑着,伸脚狠狠碾压了罪魁祸首的脚背。
  燕昭烈表情不变,游刃有余弯下腰,往她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故意捉弄她,“这样踩多没意思呀,要不咱们去帐里比划比划?”
  部落崇尚武力至上,这里的男人们性情豪放疏狂,燕昭烈很快就被他们带沟里去了,不像山洞的腼腆,说起情话来豪不拐弯抹角,大胆又直白,直叫人面酣耳热。
  不过琳琅知道,燕昭烈也就是嘴上逗弄她几句而已。考虑到她的伤势,他们虽然住在同一帐篷下,除了拥抱与亲吻,却始终没有更进一步。
  琳琅手指轻弯,拨弄着颊边的翡翠玛瑙链坠,粉芙蓉女袍绣着黄金团花,披着红锻织锦短坎肩,鲜明的异族装扮为她增添了几分浓艳的风情。
  身后是辽阔的草原天地,苍翠润碧,女子眸波也仿佛浮漾起新绿的光,颇为妩媚斜了燕昭烈一眼,回敬道,“去帐篷多扫兴啊,别人又看不见你哭着求我放过你——”
  得,原来真正百无禁忌的主儿在这里。
  幸亏世子爷最近晒黑了不少,脸上那团红晕才不至于那么明显,他赶紧堵这位主儿一本正经胡说的嘴,从人前拖走了。
  只是论段数他怎么能跟琳琅比,手心被一片薄薄的温热掠过,紧接着涌起酥麻的滋味,原来是细细的小糯牙轻轻衔咬了掌心嫩肉,宛如钩子,不疼,却扯得他魂不守舍。
  于是众人看见,那威风凛凛的凶禽猛兽,软了筋骨,软了意志,变成软乎乎新发酵的面团,任由一个女人坏笑捉弄。
  啧,原来是纸老虎啊,一戳就破,真是太没出息了。
  简直有失我大好男儿本色。
  众人摇头扼腕。
  部落的夜晚总是格外热闹的,宽阔澄净的天穹下,星河垂落,大家伙们围着一人高的篝火,载歌载舞的,演绎了一出出草原儿女的直爽风情。
  琳琅是最赏脸的,就算不跳,也会随着人群的节奏打着拍子,不同于部落女子的活泼直率,她生得明眸善睐,温柔多情,腰段袅袅如春月柳,锦上花,不艳饰也出落得清丽绝伦。
  她在眯着弯弯的月牙儿,安静而柔和笑着,纵然是这样,也折了不少儿郎的腰间花囊。
  不少未婚男子同女伴跳着舞,其实注意力全放在她的那头。
  部落里实行一夫多妻制,但如果是姑娘特别优秀,儿郎们也不介意共妻,反而引以为豪。
  燕昭烈从首领嘴里知道这个传统的时候,气得脸都绿了,那段时间天天守着琳琅,看谁都像是不怀好意的王八羔子,暗戳戳要挖他的墙角。
  要不是怕琳琅生气,他都想把人拴到腰带上了,生怕他一个不留神,那些看似爽朗的王八羔子就拐了琳琅去天涯海角私奔。
  他对琳琅的占有欲是一天比一天浓烈,几乎是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可对方呢,那个小没良心的,对他完全采取了放养家畜的敷衍态度。
  燕昭烈心想,敷衍到本家畜有些绝望。
  若是有女孩子当着琳琅的面给世子爷表白,她不但不生气,还会笑眯眯给那表白失败的女孩子支招。
  就如眼前这般,首领的大女儿塔娜对着他献殷勤时,那小没良心看也不看她家的男人,正捧着别人递过来的奶酒,低着头,小口小口啄着,姿态秀气又好看。
  世子爷很生气,相当生气。
  她怎么能这样呢?
  她怎么能这样!
  别人费尽心思挖她家的墙角,主人还心大到猛吃东西!还好她家的墙脚成精了,这一辈子就准备战战兢兢老老实实扎在她的身边。
  尽管是这样,世子爷还是很郁闷。他眼珠一转,一把将奶酒杯抢了过来,咕噜咕噜一饮而尽,然后冲着她得意咧着嘴角,一副十分欠揍的样子。
  琳琅小声嘀咕,“真是的,多大的人了,还像个刚出生的小狗子。”
  有这么当面说坏话的吗?
  燕世子被她的话呛得狠了,正想辩驳说他当初可是统管了金卫营与神机营,也曾统御三军大败北狄,刚出生的小狗子有他这么厉害么?谁知道这番辩解还没为他正名,便见对方抬起一根尾指,轻缓滑过他的唇边,勾起了雪白奶沫。
  她放入红檀中,净了一下,似笑非笑说,“味道不错。”
  火架边的青年穿着传统的部落服饰,鲜蓝色的男式长袍,绣的纹样是虎狮猛兽,扎着殷红的腰带,腰间悬刀,蹬着一双长到膝盖的软筒牛皮靴,打扮利落,透着草原儿郎的粗犷大气。
  偏生这人又生得龙眉凤目,是世家天生的清贵矜傲,于是疏狂中添了几分清冽的气息,独特得让人那移不开眼。
  当燕昭烈被琳琅辖制得面红耳赤时,一个不察,被旁边的少女塔娜拉进了跳舞的队伍中。
  里面有老有少,但更多的是青年男女,眉目传情的,特别热闹。
  马头琴悠扬的乐音婉转着月色,部落的众人高声唱着,“昆都伦的云青马呵,真是匹神奇的骏马。千里迢迢路遥远呵,转眼之间我就到了……”
  一首流传甚广的草原情歌,说的是青年恋人在一匹骏马的帮助下千里相会,成就美好的姻缘。部落里的女子若是对某个男子有意,以歌声传情,这曲子绝对是炙手可热的前三名。
  燕昭烈起先是不打算唱的,他再怎么大胆,这种众目睽睽之下,对喜欢的人唱情歌什么的,实在是超出了他的羞耻底线。
  然而在人影中,他只瞧得见心上人眉如远山,在火光中愈发的柔美婉秀,对方一手拿着酒蛊,正敲着另一只酒蛊,碰撞中发出清脆动听的响声,合着马头琴的起伏曲调,颇有韵律应和着。
  温柔的、纵容的目光紧紧锁着他的心。
  他耳尖发红,转过了头。
  琳琅听见他不自在轻咳了一声,破天荒开了尊口。
  “傍晚归巢的百鸟呵,莫夸你翅膀的神速。当你在巢边鸣叫呵,叫声未落我就到了。云青色的马呦,能够追上天上的流云。云青色的马呦,捎去我对姑娘的爱意。她襟口绣着锦绣花,她双眼好比明月光,云青色的马呦,把翡翠新娘驮回家,恩恩爱爱到白头呵……”
  也许是害羞,他的调子压得很低,沙哑的,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塔娜见他自始自终只盯着他的妻子,既是郁闷又是失落,她是草原的明珠,有着男人最痴迷的明艳容貌与热辣身材,可是对方在她近乎倒贴的死缠烂打下,完全的无动于衷。
  难道她的魅力已经不管用了吗?
  塔娜心头乱糟糟的,也没心思继续跳了,就松开了燕昭烈的胳膊,这正好给了他邀请琳琅的机会。
  不,这不算邀请,琳琅是被人拽着过去的,她只好将两只酒蛊抛到了同伴的身上,紧接着手肘一紧,挽进了男人的臂弯里。
  一边围着火堆跳舞,一边听他用那缠绵嘶哑的勾魂语调,似水柔情摩挲过她的耳边。
  “她襟口绣着锦绣花,她双眼好比明月光,云青色的马呦,把翡翠新娘驮回家,恩恩爱爱到白头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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