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抵达公孙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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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内,器具简陋,但是十分干净,很多小物件都摆放的十分整齐。
  这一家住着老两口子,相依为命,在城内做些小买卖,几十年如一日,都是老实人。
  “大爷,这所谓的黄尘之主是什么?”金晟饮了一口热茶问道。
  “不是啥好东西!”老大爷充满褶皱的老脸露出了不愉快:“时不时就出来作乱,扰乱气候,毁坏我们好多东西,他还狡猾的很,很少露面,也没谁见过。”
  “老头子,你就少说点吧,那种不祥之物,说多了小心遭殃!”
  厨房内,传来老妇的声音。
  “哼哼......”
  老大爷哼唧了两声,似乎有所忌惮,确实不敢在提及了。
  乌采儿偶尔透过窗户的缝隙向外看去,只能看到满天的黄沙,遮盖了天际,整个世界仿佛都变得昏黄一片。
  “姑娘,来,坐,饭菜都热好了!”
  老妇很热情地招待了二人,还温了一壶酒。
  在酒桌上,老大爷提起了从前的一些事。
  “那黄沙之主生性恶毒,时不时变回造成灾祸,有的人经常抱怨,并且对天空怒吼,结果被一只沾染着沙尘的大手提走!从此便没有了那人的消息!”
  老大爷讲的十分恐怖,乌采儿听的都有些心有余悸。
  之后,两人谢过了老两口,金晟留下了一些灵源,直接离开了小城。
  一路上,黄沙如同烟尘一般铺天盖地,几乎遮盖了两人前行所有的视野,金晟用灵力制造了一个防护罩,将所有的黄沙放在外面。
  “好像有些动静?”
  满天黄尘尘,周围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在黄尘之后,金晟感觉仿佛隐藏着什么东西。
  这种感觉,纯粹依靠的是他的直觉,因为金晟的元神完全无法探测。
  “有吗?没有吧。”乌采儿并没有这种感觉。
  过了一会,一道若有若无的呻吟出现在了二人的头顶,仿佛有一只厉鬼在他们上方盘旋一样。
  “啊!”
  这下子,乌采儿有这种感觉了,尖叫一声,瞬间抓紧了金晟的手臂,仿佛回到了在迷雾空间时候一样。
  “别怕,他不是什么鬼魂。”金晟沉声道。
  黄尘之后,逐渐露出了一幅面孔,出现在金晟的正前方。
  这张面孔非常枯黄,眼神空洞,但是能看出些许轮廓。
  “你们...是黑水军吗?”
  “什么?”金晟一愣,没想到这张面孔对着他说话了。
  “你们是黑水军吗?”
  枯黄的面孔再次开口,金晟不知道他是否只剩下了一张脸,还是只是一个能量体。
  犹豫了片刻后,金晟回答道:“不是,什么是黑水军?”
  “黑水军,好像有些耳熟?”乌采儿呢喃道。
  见到面孔之后,她反而不是那么害怕了,当未知的事物显现时,就如同面对一个强者,一只妖兽,并没有那么恐怖。
  “不是就好。”
  面孔微微叹了口气,缓慢地转开了他的头颅。
  直到这时,金晟才能看清,这是一个完整的人,只是方才黄尘掩盖的太严重,将其躯体掩盖住了,并且此人手中似乎还有一把残破断裂的剑刃。
  那人离开之后,满天的黄尘居然开始渐渐消散,直到天空完全恢复清明,炽烈的太阳直射下来,洒在二人面孔。
  这一切改变的太快了,以至于金晟都觉得莫名其妙。
  “那人是黄尘之主吗?”
  想着方才那人,金晟脑海里闪过了这个想法。
  “黑水军,总觉得很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说过?”
  一路上,乌采儿一直在想关于黑水军的传闻,可是想来想去,始终想不到何为黑水军。
  直到二人路过一个残破的村庄时,乌采儿才恍然道:“我想起来了!黑水军!”
  “黑水军究竟是什么?”
  听乌采儿呢喃了一路,金晟也有些好奇起来。
  “那是万年前的一个军种!”乌采儿回忆起来之后,表情变得无比震撼,并且回头望了一眼:“万年前,黑水军在西域肆虐,到处屠杀,但凡他们经过的领域,都如同蝗虫过境,变得寸草不生!”
  “万年前?”金晟听到这个时间,心中咯噔了一下。
  “是的,在万年前,黑水军的最后一战,就是在这片大地打响的!”乌采儿道:“公孙族所盘踞的这片区域,万年前名为满楼,是一片山清水秀,绿意盎然的世界,曾经的满楼,是整个西域最为繁华昌盛的地带!”
  “满楼军也极度强大,可以说是西域最强军队,但是面对黑水军,依旧有些无能为力,最后一战中,可以说是惨烈到了极致,整个满楼几乎都被强大的圣者摧毁了,但是满楼的强者也将黑水军彻底击杀,止住了他们前进的步伐!”
  “方才那人似乎在询问我们是否是黑水军,难道在他的潜意识里,黑水军还存在?或者说,他是那个时代的人物?”
  金晟仔细想起来,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万年前的人物,如何活到现在?
  即便修士的寿命与天齐高,但是圣者也最多存活数千年不等,只有至尊,才可能跨万年的时间长河,存活下来。
  “方才那人是至尊?”
  金晟摇了摇头,觉得更不可能。
  至尊是什么感觉,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证道成至尊的强者,都会有着属于自己的道路,至尊道!
  至尊道法则的强大,可以轻易干扰空间的运行,周围甚至会形成一片模糊的磁场,因为至尊太强大了,不太能被这个世界包容!
  “黑水军的传说,还是我小时候听父王讲的,那个时候,真是人人都怕黑水军,如同梦魇一般,真不知道那时候的人们是怎么挺过来的。”
  乌采儿感慨道。
  黄尘之主的疑惑被抛却了脑后,二人经过了上十天的跋涉,来到了公孙一族所在的主城。
  “公孙!”
  城墙上雕刻着公孙二字,非常大气磅礴,一眼便让人陷入了进去。
  进入城内,明显能感受到气候的诧异,城内非常的清凉,和外界形成了迥异的差别。
  大街上,人山人海,车水马龙,来往行人络绎不绝。
  这是一座热闹的城池,也是一座地域文化枢纽城池,以“公孙”命名,是公孙族盘踞的最大城池。
  街道两边,有很多和法器相关的东西,不仅仅有炼器阁,法器屋,甚至还有祭祀器灵的庙宇。
  最夸张的是,金晟还看见了一些贩卖经典法器模型的小贩子。
  “公孙族最强法器,仙钟!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看一看瞧一瞧,买一件仙钟,保永世太平!诶!这位小哥是来游玩的吧?一定要买一个仙钟,否则不是白来了吗?”
  看到热情的小贩要将金晟拉过去,金晟赶忙甩开了他,和乌采儿挤着离开了这片热闹的区域。
  “还挺有意思的。”乌采儿不时回头看看,露出了傻笑。
  “有意思就嫁到这来吧,天天有意思。”金晟道。
  “一边去!”
  乌采儿翻白眼。
  “听说了吗?炼器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据说天才选手乔楚和林道都脱颖而出,即将在这里进行终极对决!”
  “真的吗?这两人应该是当下除去公孙族外,造诣最高的两位炼器师了,且年龄都不算大,真是后生可畏啊!”
  “一定得看,这可都是我们炼器界的骄傲啊!”
  金晟听闻,暗中点了点头。
  “怎么,小天才,有想法了?”乌采儿笑道:“要不要去搓一搓他们的锐气?让他们明白花儿为何这样红?“
  “要说天才,我之前在盐城见到过一个小伙,那炼器手段当真如天人下凡,太厉害了!”
  就在这时,金晟听到这样一则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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