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覃晓雨的惊魂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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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好了住宿,巫俊拎着行李箱进了自己的房间。
  到了异国他乡,大家都感觉有点放不开,而且明天一早还要赶路,便就早早地休息了。
  巫俊也没有心思去外面游玩,便坐在房间里修炼他的感知能力。
  这几天勤恳的努力之下,已经有了要突破100米范围的迹象,争取今天晚上用一把力就给突破了。
  天师能量散开。
  嗡嗡——
  直径百米之内,各种画面瞬间都传入他的识海。
  澳国是个旅游大国,这个酒店靠近机场不远,住的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
  巫俊不排斥老外,但还是觉得他们没有什么美感,严重影响了他修炼的心情。
  还是看看别的吧。
  比如说那只趴在窗户上的蝙蝠,楼上房间床底下那条比筷子还长的蜈蚣,还有隔壁覃晓雨的浴室……
  咳咳,非礼勿视,巫俊发誓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在看她浴室顶上趴着的那只蜘蛛。
  这只蜘蛛,好大!
  “啊——”
  覃晓雨也发现了这只大蜘蛛,吓得花容失色。
  巫俊不由摇摇头,女孩子果然就怕这些虫子之类的。
  不过这只蜘蛛的确挺大只,不算它的脚,只是身体就有小孩拳头那么大,浑身长着长长的灰毛,看起来丑陋无比。
  八只脚伸展开,估计一个脸盆都装不下。
  他早就听说澳国的蜘蛛很大云云,能抓老鼠,他开始还不信,觉得是在吹牛。
  现在看到这个蜘蛛的体型,他觉得吃个老鼠简直太小意思了,再给它几年时间,估计都能吃人。
  要是放在三级风水石的环境下生长,估计还会更加恐怖,说不定就能长到牛那么大。
  要不要带两只回去养?
  当然这这能想想,千里迢迢带个蜘蛛,显得很没有出息。
  所以如果是害怕小动物的女孩子,来这里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这种东西。
  砰砰砰——
  就在他观察那只大蜘蛛时,覃晓雨已经惊慌失措地敲响了他的房门。
  对,现在不应该关心蜘蛛,而是应该关心人才对。
  “怎么了?”
  “大师,我那边有蜘蛛!好大一个!”覃晓雨真的被吓坏了,眼角眼泪都出来了,慌乱之下裹了叫厚衣服在身上,差点把脸都裹了他头发还是湿的。
  这和小说中的情节不大一样啊……一般洗澡的时候受了惊讶难道不应该是随便拉条浴巾出来求助,来个什么春光乍泄吗?这姑娘怕成这样,衣服还能扣这么严实,是个狠人。
  “你先在我这边等会儿,我去把它弄走。”
  “大师你别去,那个蜘蛛好大的,它会不会咬人啊?”
  “没事。”
  巫俊走进覃晓雨的房间,径直来到卫生间里。
  这是一只猎人蛛,算得上是一种比较平和的蜘蛛,因为它们最主要的食物是蚊子。
  澳国众多小动物中,蚊子也是一大特色。
  据说当地人在露营的时候不堪蚊子侵袭,就放一只连猎人蛛在帐篷里,它就会彻夜不眠地把帐篷里的蚊子吃个干净,被称为“梦里的卫士”。
  当然,前提是你能忍受它可能会在你脸上爬来爬去。
  不过在酒店里,根本不需要这东西。
  雷来。
  大蜘蛛浑身颤抖地掉在地上,巫俊拎着它的一只脚,把它扔到走廊上的垃圾桶里。
  结果刚一回头,就看到覃晓雨惊恐万分地从他房间里跑了出来,这次她是真的哭了,脸色煞白,浑身都在哆嗦。
  “大……大师,你窗户上有鬼!”
  巫俊:“……别怕,那不是鬼,那是只蝙蝠!”
  “有……有那么大的蝙蝠?”
  巫俊领着覃晓雨回到房间,把灯全部打开,然后敲了敲窗户。
  外面的那只蝙蝠懒洋洋地动了动翅膀,呼一声就飞走了。
  果然是蝙蝠,覃晓雨的魂这才回归过来,但她还是有点不敢再回房间了。
  这个地方真的太恐怖了,蜘蛛和蝙蝠都那么大,真是吓死人了。
  “那我先过去了,谢谢大师。”
  “没事,你的房间我已经检查过了,现在很干净,连只蚊子都没有,你就放心好了。”
  “嗯,谢谢大师。”
  正要往外走,门口方恒的脑袋就伸了进来。
  “咦,师父你们在洗澡啊!”
  巫俊:……什么叫我们在洗澡,这是覃晓雨在洗澡!好像也不对……
  见他衣服穿得好好的,鞋子也没换,便问:“你干什么去了?”
  “我去楼下买了点饮料,”方恒笑着说道,“师父我在贩售机后面看到个好东西,你猜是什么?”
  巫俊眉头一皱,还没来得及阻止,方恒就从背后拿出一条一尺多长的黑色马陆。
  “啊!”
  覃晓雨才连着被吓了两次,这一次直接吓得躲到巫俊身后,紧紧拽着他的衣服。
  “师父,这可以用来治疮,还能治风湿,你要不要?”
  我治你个头!
  巫俊没好气地看着他,这货简直是没事找事啊?
  “不要!”
  “那我拿走了,”方恒说着就走了出去,结果没走两步又回过头,“师父我刚才还看到一条大壁虎,你要的话我去帮你抓来,壁虎泡酒可以补肾,补精血!”
  巫俊:……你信不信我把你拿去喂壁虎?
  终于把方恒撵回去之后,巫俊回头看了看还在浑身哆嗦的覃晓雨,摊了摊手道:“我保证,你房间里真的没有那些东西。”
  覃晓雨点了点头,但心理阴影的面积已经遮天蔽日,走路就像上刑场似的,估计今天晚上都不敢睡觉。
  不过早晚都要去习惯的。
  解决了覃晓雨的事情,巫俊总算可以好好地修炼了。
  ……
  第二天一大早,覃晓雨两眼通红地走出房间。
  昨天晚上她缩在被窝里,睁着眼睛过了一夜。
  她都有点后悔来了,这个地方真的太恐怖,简直就是她们女生的噩梦。
  在殷雪的带领下,大家顺利地抵达了机场,上了一架很小的飞机,然后飞往巴马加。
  殷雪没有报出她的真名,让大家叫她小殷。
  不愧是跑遍了半个地球的女生,对各地的风土人情了解甚多,而且性格也算开朗,一路上和方恒、范晓磊两个小年轻聊得很开心。
  方恒还好一点,小殷的那些事,甚至遇到的危险,他都只是当成故事来听。
  毕竟他就是这个性格,再精彩那是别人的生活,他也没想着自己也要去经历一番。
  范晓磊就不一样了。
  有着不错的学历,见识也要广泛一点,范彭还一直给他灌输“作为一个风水师,要全世界去看看”的理论。
  小殷的这些经历,让他眼睛都开始发光,恨不得撇开范彭和小殷一起去当背包客。
  所以整个飞机上,就他们两人聊得起劲。
  范彭见他终于敞开心扉,交到一个好朋友,心里也是比较安慰。
  这孩子自从从泰国回来之后,除了必须要出门,就彻底宅在家里,连以前那些同学都不怎么联系,让他非常担心。
  看来出门旅游还是有好处的,以后要多带他去外面看看。
  在飞机上,覃晓雨稍微要放松了一点,没多久就睡着了。
  巫俊也闭着眼睛,一心一意地尝试突破感知范围,不知不觉就到了霍恩岛。
  落地之后随便吃了点东西之后,又马不停蹄地赶车到了港口,见大家都很疲惫,巫俊便很土豪地包了一辆游艇,直接穿过了海峡,到了星期四岛。
  不得不说这个岛实在太小了,一眼就能看到头,他也不知道在这么个小地方,能够有什么好东西。
  就算有好东西,估计早就被人抢空了,还能轮到他?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这里的海滩看起来还不错,海水也很蓝,这个季节的气候也非常宜人,就当是纯散心吧。
  巫俊来到一家酒店前,先感知了一下酒店内部。
  可能是因为远离大片陆地,所有没有发现什么大型小动物,这才放心办理了入住手续。
  经过小殷的介绍,岛上没有太多游玩项目,要么去沙滩晒太阳,要么就去海里游泳。
  不过附近的海域虽然比较浅,但咸水鳄鱼和鲨鱼却不少。
  巫俊不想去海里游泳,他倒不是害怕这些东西,他只是不太会游泳。
  不是完全不会,是不太会,在水面上游得不怎么样,但在水下面他还是游得挺好,而且可以一直不浮上来。
  他还准备找个时间,到水底下去抓几只大龙虾来尝尝鲜,但到了之后没多久就变了天气,风雨交加的,大家都没什么兴致出门,此事也就作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作为一个临时导游和翻译,小殷的工作还是非常出色。
  她打听到岛上有专门捕龙虾的渔民,便去联系了一下,最后有一位还算热心的当地人克瑞斯,答应天气好了之后,可以带三个人出海玩一天,不过为此他要收取500AUD的费用,并且不负责食物。
  巫俊问了一下大家,范彭不想去,范晓磊想去但是晕船,覃晓雨表示要补觉,最后只能由方恒和他去。
  这样也好,方恒在游艇上一直在炫耀他的狗刨式,巫俊倒是要看看他能游多远。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在小殷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一条不大的渔船旁。
  “你们好!”克瑞斯用很蹩脚的华语向大家打招呼。
  克瑞斯已经五十多岁了,穿着普通的长裤和短袖体恤,带着棒球帽。
  面容和善,已经花白的胡须荏苒,因为海风的侵袭,布满皱纹的脸上有着普通人没有的沧桑感。
  “快上来吧我的朋友们,”克瑞斯对着大家招了招手,“今天我们要赶很远的路,天黑前我们必须要赶回来,晚上我还要去马蒂姆的酒吧里喝两杯。”
  听了小殷的翻译,巫俊觉得这老头还挺有趣,便大步走上了他的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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